买卖合同中的标的物转手前产生的收益归谁

落日桥头细感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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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同法》的框架下,当物品还未交到买家的手中时,这期间产生的任何附加收益,都是归卖家所有的。我们所说的“附加收益”,其实有一个专业的法律词汇,叫做“孳息”。进一步说,孳息还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两类。
那么,什么是天然孳息呢?简单来说,就是物品按照自然法则产生的额外收益。举几个例子,比如农田里长出来的稻谷和小麦、果树上结的果实、家畜生的小崽、牛奶、羊毛等等,这些都是天然孳息。
再来说说法定孳息。这是指基于某些民事关系而产生的收益。比如说,你借钱给别人并收取了利息,或者你作为房东收取了房租,这些收益就是法定孳息。在日常的买卖交易中,我们遇到的孳息大多是天然的,但也有可能碰到法定的,比如你买卖的房子正在出租,那房租的问题就得考虑进去了。
但有一点很重要,一旦物品交到了买家的手里,之后产生的所有孳息,就都是买家的了。这一点在《合同法》的第一百六十三条里写得很清楚。
法律依据:《合同法》及《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落日桥头细感风 2024-08-06 05: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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