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多长时间提出

安安分分做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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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一般是在民事诉讼当中会出现的,那么执行异议有时效要求吗?执行异议多长时间提出呢?超过了时间该怎么办,法律对于这方面是怎样规定的呢?今天小编就针对这个问题搜集整理了以下相关的资料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可以帮到你。执行异议多长时间提出(一)执行异议的提出有时效的限制:1、对违法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执行程序终结前提出;2、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应当在该执行标的执行完毕前提出。(二)法律依据:1、《最高法院关于执行异议、复议的司法解释》第六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执行程序终结之前提出,但对终结执行措施提出异议的除外。案外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指向的执行标的执行终结之前提出;执行标的由当事人受让的,应当在执行程序终结之前提出。2、《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执行异议指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安安分分做我自己 2022-06-27 20:4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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