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共有房屋出售是否必须经过全体共有人同意

人生何处不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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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共有房屋的出售是否需要全体共有人同意?
在涉及多人共有房屋的出售问题时,我们必须明确一点:共有财产的处分权是如何规定的。对于按份共有的房屋,若各共有人之间没有特别的约定,那么根据《物权法》第九十七条,这类房屋的出售需要获得份额占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而对于共同共有的房屋,处分则必须经过全体共同共有人的一致同意。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一套按份共有的房屋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被出售,那么该交易必须确保有超过2/3份额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否则,这样的出售行为将被视为无效。这意味着,如果某个或某些共有人未经足够份额的共有人同意就擅自出售房屋,其他共有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请求撤销这一买卖合同,并且这样的请求很有可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总的来说,多人共有房屋的出售确实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则和程序,特别是涉及到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的不同情况下,必须确保获得相应比例的共有人同意,否则可能会面临法律上的无效风险。
法律依据:《物权法》第九十七条。

人生何处不相逢 2024-08-01 08:4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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