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民政局离婚手续
离婚登记流程指南
近日民政部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婚姻登记规定的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民政局协议离婚的夫妻,需要经过
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五个步骤。
届满离婚冷静期后的30日之内,双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逾期不领则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此外,婚姻登记机关将不再受理因胁迫结婚而请求撤销的业务。
据《民法典》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我根据民政部文件内容做了一份相对精简的流程图。
也是就说以后,从开始到拿到离婚证需要双方共同到民政部门去至少三次。
第一次,准备好结婚证,身份证,一式三份的书面离婚协议,去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受理后发给《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就开始进入离婚冷静期。
第二次,冷静期满后30日内双方共同申请。
第三次,双方共同领取离婚证。
注意以上流程应当本人亲自到场。
离婚冷静期这个制度是落实了,但是对应而来的问题,却还需要配套解决。
比如知乎用户猴子老湿的回答提到。
冷静期内夫妻所得财产的归属,如何来判定,这段时间婚姻关系尚未终止,另一方取得的收入是否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冷静的次数,如果一方经历了冷静期之后未共同前去申请,那下次又要冷静?
冷静期对家暴等恶劣离婚事由的适用,冷静期内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恶意增加债务的规范,等等的问题改如何规范呢?
哎,不得不感叹,比起结婚,离个婚是真的麻烦。
但是这只是针对协议离婚,也就是双方和平分手的情况,对于诉讼离婚的流程并无影响。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婚姻关系解除时间】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我们实务的判决中,除非有以上的法定情形,一审一般是不判决离婚的。
我就在想,法官拿着法槌,对当事人说,你们感情尚未破裂,判决不准予离婚。
这结论是怎么得出来的?人感情破没破裂自己不清楚吗?
最关键的是,这一系列的措施,这真的能降低离婚率吗?用法律的条条框框来规范感情,真的有效吗?
离婚程序简单,大家就会去离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