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抚养费统计标准是多少?

包容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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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收标准1.提早生育(包括婚前生育.未满生育间隔期生育.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孩子),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百分之六十至一倍征收。2.多生一个孩子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度总年收入的二到三倍征收。3.如果多生了第二个孩子,则按双方上年度总年收入的四到六倍征收。4.生儿育女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按重征。5.如果非婚生一个孩子,其收入按其上一年总收入的四到六倍。6.非婚生第二个以上子女的,实行重征。对非法领养儿童的,按上述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二)征收标准计算1.上缴收入的界定。鉴于统计部门有多长时间能够提供准确的统计数据,上年收入是根据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如2010年执行的《上年收入》,按2009年收入计算)。2.提供统计资料。按照统计的功能划分,南平市统计局为农民人均纯收入提供了资金,而城市居民则由南平市统计局提供。3.实施征收标准。一方年收入低于统计标准的,按统计标准征收;超过统计标准的,可按双方约定的实际年净收入倍征收。4.征收流动人口的标准。不管是一方在县乡之间的流动,还是一方在外县流入本县的流入,根据其身份,都按照本县相应标准征收。5.关于年度征收标准。每到元月1日,县统计局和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都要公布上年人均收入标准,元月1号开始执行。

包容的爱 2022-06-24 20:5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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