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要付哪些法律责任

此情已成追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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冥币换14万真币惹纠纷,什么是挪用资金罪?花光自己所有积蓄购买彩票仍颗粒无收后,四川资阳市某商业银行储柜员小国,利用自己身兼现金清分与保管的职务便利,用冥币换走了银行14.28万余元真币,继续购买彩票一无所获。银行获悉此事后,向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报警,小国被警方抓获。8月1日,资阳市雁江区检察院以挪用资金罪对被告人国某某提起公诉。挪用资金罪法律责任纠纷法律咨询:挪用资金罪,根据我国《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挪用资金罪罪的前身是1995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中第11条所规定的公司、企业人员挪用单位资金罪。

此情已成追忆 2022-07-11 20: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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