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的民政局能查出没离婚吗

能不能查到对方是否已婚如何确认对方是否已婚
昨天遇到咨询,当事人说“娶”了一个女人,但实际是只办了婚礼,没有领结婚证,是女人不愿意跟他领证,总是找借口推脱。女人甚至连身份证都只给他看过一次,还不太情愿。
这样,男人自然就怀疑女人是不是在外面跟人结过婚的,咨询这个要怎么查,才能知道女人到底结过婚没有?
针对这个,分两个层面来分析:
一、能不能查询到对方已婚?
二、如何确认对方是否已婚?
关于个人婚姻状况的信息体现,第一个,是在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的档案资料中,第二个是体现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信息中。
这两个信息的形成,有先后顺序,就是个人先在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随后如果再到户籍至办理信息登记时,才会在户籍信息中记载已婚的信息;反过来说,如果已办结婚登记,但随后本人并没到派出所户籍室再办理手续,通常户籍信息还是不能体现已婚信息的。
所以,对于能不能查询到对方已婚,可考虑的思路如下:
第一步,到对方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室查档,看是否有已婚的登记信息,如果有,能表明的事实仅仅是:对方曾经结婚过。至于目前是婚姻存续、还是已经离婚,根据这个结果无法确定(民政局的婚姻登记信息在派出所户籍信息中并不是及时更新的);如果没有已婚登记信息,也是不能确定对方就是未婚,需要进一步去排除。
第二步,到对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去查档,如果对方已婚,而且是在其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的,那么是确定有婚姻登记记载的。
但如果查询结果显示对方没有在此办理结婚登记,存在两种可能性,一个是对方确实未婚,另一个是对方已结婚,只是没有在此办理结婚登记,可能是在对方配偶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法律规定结婚可在双方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也可能是对方曾经迁过户口,办理结婚登记是户口迁出地的民政局;如果事实上是后一种对方已婚的情况,那么再去到对方配偶的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去落实,或者到对方之前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去落实,只存在理论上的可能性,现实中往往是无法了解到对方配偶的户籍所在地这些信息。
需要了解的是,目前对婚姻登记电子信息的查询是参照对婚姻登记纸质档案查询执行的,依据的是民政部、国家档案局的《婚烟登记档案管理办法》,这个决定了,一方面,能查询到的信息内容往往是仅限于该婚姻登记机关的登记信息,另一方面,婚姻登记信息属于个人隐私,除本人、司法机关以及诉讼过程中的代理律师外,其他人不允许查询。
前述内容,是关于个人能不能查询到对方已婚的问题,可以看出,想要在对方不知情、也不启动诉讼的情况下,通过个人查询对方是否已婚,几无可能。
第二个问题,如何确认对方是否已婚?
2017年民政局已经公布,是全国31个省份婚姻登记信息实现联网,这个可以理解为,从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职能角度而言,全国个人婚姻状况大数据已实现全国互联互通,所以,要确认对方是否已婚,最为直接、可靠的途径,是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时,工作人员会对双方身份、以及婚姻状况进行核实,可确定对方是否已婚。
对于前述咨询情况,女人始终不愿意配合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甚至连身份证都不愿意给当事人看(即当事人都不一定知晓对方的身份证号码),如此,想要查询或确认对方是否已婚确实是个难以完成的任务。
既然双方已经办过婚礼、希望长远共同生活,从男方的立场,还是得基于现实层面去考虑解决,去真正了解对方不愿意去登记结婚的原因,毕竟女人已婚仅是一种可能性。当有一天双方能愿意相互倾诉之前到底经历过些什么时,男方所疑惑的问题,或许也就不是问题了。
在外地可不可以办离婚
离婚可以协议离婚或者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向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
协议离婚: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带各自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照片。
离婚协议
起诉离婚:向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
1、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还能够维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时调解无效,也不能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可以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也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如果双方不同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
拿到这三个东西就算离婚——证明已离婚的三种文书
之前啊,老有客户问我,是不是拿到离婚证就算离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