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离婚诉讼律师法斗士

今非昔比
好评回答

沈阳离婚律师

告诉你,诉讼离婚就是通过打官司让法院判决离婚,是办理离婚的主要形式之一,这适用于夫妻双方对离婚事宜不能够达成一致协议,诉讼离婚程序比较复杂且所需时间较长,一般会有法院调解的过程,调解不成由法院裁决。那么民法典中

怎样办理诉讼离婚

一、怎样办理诉讼离婚

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要严格按照离婚程序进行。

离婚程序如下:

到法院起诉离婚,当事人首先要向法院递交《民事诉讼状》,诉状中应注明离婚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并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在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

定期开庭。

法庭审理后,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判决。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应递交上诉状。上诉状应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提交副本一份。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不答辩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5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径行判决、裁定。

今非昔比 2024-09-28 22:21:15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