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承包期三十年届满怎么办?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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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传统农业大国,土地问题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国家长治久安。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作出决策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作出授权决定,积极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2019年8月26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

其中,决定主要对土地管理法作出修改,明确国家要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同时在征地补偿、宅基地等直接关系农民利益的问题上,只做加法不做减法。

给亿万农民吃下了土地权利的“定心丸”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所在。2018年12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决定:耕地承包期为三十年,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

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对此也作了规定,明确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 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这给亿万农民吃下了土地权利的“定心丸”。

2019年2月,中央1号文件发布,明确提出“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确保永久基本农田保持在15.46亿亩以上。”在保护耕地这件事上,不容有失。

这项制度在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中得到进一步修改完善。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明确提出“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

此外,为保证耕地质量,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增加了“引导因地制宜轮作休耕”的规定。 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土地征收事关农民的切身利益,在修法过程中备受关注。8月26日上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自然资源部法规司司长魏莉华表示,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在土地征收方面做了相应完善。

根据决定,自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

此外,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还下放了宅基地的审批权,明确要求通过规划合理安排农村的宅基地,为改善农村的居住条件提供便利。这些举措都将为农民利益提供更加充分的实实在在的保障。

你说我总是想太多 2022-06-17 19:3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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