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权消灭的条件及原因

逍遥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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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在我们的生活之中,很多人对于地役权并不是特别的了解,但是它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之中也是比较常见的。对于地役权来说也有可能消灭。那么以下就是小编为您介绍的有关“地役权消灭的条件及原因”的相关法律知识,欢迎大家阅读。地役权消灭的条件及原因地役权的消灭原因有哪些地役权是一种不动产物权,则不动产物权的一般消灭原因,当然适用于地役权。以下是地役权消灭的几项特殊原因:1、土地灭失,由于地役权权的主观属地——客观属地的特性,所以无论是需役地还是供役地灭失的地役权均归于消灭。2、需役地不需要利用供役地。由于地役权的功能在于满足需役地权利人的需要,因此若需役地不再需要利用供役地了,那么地役权应当归于消灭。3、供役地无法满足需役地的需要,其理由与上述情形相同。4、抛弃。地役权作为财产权利,因此地役权人是可以放弃其地役权的,地役权人若放弃其地役权地役权也归于消灭。5、存续期间的届满或其他预定事由的发生。如果地役权设有期限的,那么期届满的地役权归于消灭;设定地役权的合同若附有解除条件的,条件成就时地役权也归于消灭。6、土地被征收7、供役地权利人在符合法定条件时解除地役权合同的。地役权消灭的条件地役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役地权利人有权解除地役权合同,地役权消灭:(1)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滥用地役权;(2)有偿利用供役地,约定的付款期间届满后在合理期限内经两次催告未支付费用。通过上面的相关知识,我们可以知道:根据地役权所具有的一些性质来说,如果我们违反了其中的性质之一就有可能导致地役权消灭。

逍遥浪人 2022-07-13 21:4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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