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民政局在哪里办离婚
办离婚去什么地方办理根据离婚方式决定
办离婚去什么地方办理,根据采取的离婚方式决定,具体如下:
1、采取协议离婚的方式离婚,那么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离婚,原告要到对方即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或者是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六)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七)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八)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九)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十)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2、《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