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执行离婚协议怎么办,协议离婚后能否申请重新分割财产

知足常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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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履行离婚协议怎么办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根据《婚姻法》第31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协议离婚后,对方不依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职责的,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认离婚协议合法有用,并依法判定有履行职责的一方承担职责。经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定后,当事人依收效法律文书再向人民法院恳求强制履行。

协议离婚后能否申请重新分割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也就是说,只要在离婚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才能够进行再次切割。综合以上介绍,离婚协议只要是真实意思表示,就应当遵守协议内容。

知足常乐 2022-06-03 02:2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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