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竞争新增互联网专条是如何的

闲云野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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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互联网发展到2006年已经初具规模,并保持持续、稳定增长态势,网民数、上网计算机数分别达到了11000万人、4950万台。随着业务发展和用户积累,互联网行业中的BAT(百度、阿里巴巴、腾讯)等主流互联网企业拥有海量用户后开始进行“大而全”的业务试水,进入了“什么都做”的阶段,搭建一站式服务满足用户各种需求,构建各自独立的业务体系。例如腾讯在社交网络平台的基础上,尝试电商平台(拍拍)和搜索平台(搜搜),百度也推出了电商平台(百度有啊)和即时通讯工具(百度hi)。这一阶段互联网竞争并没有发生在平台与平台之间,而是360安全卫士以其独特的免费杀毒模式进入市场,引发了一系列的不正当竞争案件。一直以来,网民对上网安全有极大的需求,“360杀毒”用免费的方式颠覆了原有杀毒领域靠出卖杀毒软件本身获取商业利润的商业模式,在短时间内获得了极高的市场占有率。这一阶段的不正当竞争多因安全软件测评引发,如在阿里巴巴诉360、百度诉360案中,360安全卫士将雅虎助手和雅虎Widget软件、百度超级搜霸和搜索列为“恶意软件”或“危险软件”,并描述为“强制安装、浏览器劫持、干扰其他软件运行、无法彻底卸载。”最后,以3Q大战为代表,安全软件引发的大战走向了一个历史性节点。整体而言,这一阶段中国互联网企业的竞争格局基本形成,搜索、电商、社交、安全等领域都有了领先性企业。

闲云野鹤 2022-07-14 15: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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