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当地法院起诉,可是地方法院不受理怎样办?

不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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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要求法院启动审判程序,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审理以解决纠纷。但法院往往以种种理由,口头拒绝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获得救济的权利。原告将起诉状及证据材料递交到人民法院,法院对案件决定不予受理时,往往只是口头告知不能受理并要求当事人取回起诉材料,而并不依法发给原告不予受理裁定书,使得原告无依法上诉的证据,剥夺了原告的诉讼权利。由于民事诉讼当中暂无相关规定,故提建议如下:1、若您陈述属实,即在起诉符合条件情况下,法院无理不予受理,也不作出相应裁定。那么建议您可以通过邮寄方式,将起诉状及副本、相关证据复印件等材料寄到该管辖法院,同时保留寄件凭证。也可采取另外几种方式,譬如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民行科、人大常委会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投诉。2、如果是行政案件,则有明确的司法解释规定:受诉人民法院在7日内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的,起诉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或者起诉。

不惑 2022-07-16 19:5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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