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婚后一起还债是否视为共同财产

静夜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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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婚后一起还债的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房产由一方付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如果夫妻感情不和,要求离婚的,对于婚前房产婚后共同还贷的夫妻共同财产部分,由不动产登记产权的一方,向另一方进行补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中的第十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静夜春水 2022-07-02 00: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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