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书自己写还是民政局领
自己写离婚协议小心被自己坑了
离婚协议到底是什么?很多沐浴幸福爱河中的吃瓜群众恐怕讲不出一二来。
离婚协议就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
看起来,离婚协议的内容就是这些了,那么,自己写可以吗?可以。但是风险很大。
下面用一个案例告诉你委托律师起草离婚协议的钱到底能不能省?
从上述案例我们可以看出,自己起草离婚协议虽然是省下了一笔费用,但其法律风险显而易见。
首先,对离婚协议的意义认识不清,随便敷衍了事
很多当事人以为离婚协议就是为了交给民政局办手续用的,贪图一时方便,在民政局工作人员提示了一些大概写哪些内容的情况下,就随便写一份协议提交。
这样的协议一提交,就相当于给自己挖了无数的坑。一旦民政局在这份协议上盖章,协议就生效,协议有约定的,双方就需要按协议执行,有些重要内容协议无约定的,麻烦随之而来,彼此走上解决纠纷的漫漫长路,相互折磨,痛苦不已。
【注意】:民政局工作人员的提示只是一个方向的指引,没有义务指导你具体内容应该写什么。而且,如果每个民政局工作人员都有能力指导你写一份全面、具体且适合当事人的协议,你觉得他们是为什么不去当律师而留在现在的岗位呢?
其次,自己起草的协议可操作性差
由于大多数要离婚的夫妻都并非是法律职业工作者,起草的离婚协议内容只是流于表面,根本无从执行起。例如:双方约定一方每月向另一方支付抚养费xx元,却没有约定怎么给,什么时候给,不给又有什么后果等等情况,内容没有细化,这些本来在离婚当时就应该解决的问题,却拖到了离婚后,明明都想互不联系的两个人,却又要为解决问题一次又一次联系、见面。
另外,该约定的事项没有约定,从而引发更多的纠纷。
如今,越来越多的人为结婚选择贷款买房。很多情况下,还贷期限特别长,很多人结婚时买的房,等到要离婚了但是贷款还没还清,该怎么处理?
很多人在离婚协议中就草率地约定,房子及债务归一方,存款归另一方。但协议中并未对后续事宜进行约定,短时间内,这样的约定并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如果签购房合同的买方是夫妻双方,就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过了几年,房贷还清了,一方想办房产证,另一方却找不到人或者故意不配合,房产证就办不下来,想要走法律程序,就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也要支出律师费、诉讼费等一系列费用。
相爱容易相守难!谁都不愿意走到离婚这一步,真的不得不走上这条路时,不妨请专业律师为你起草一份专业的离婚协议,让你的生活远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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