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可以签好再带民政局吗
签了离婚协议就能离婚吗你不知道的财产分割
很多人都会存在的一个误区——签了离婚协议就能离婚?你别天真了!
赵先生和刘女士是一对结婚十几年的夫妻了,常年分居,一直有离婚的打算,但俩人有一个聪明伶俐的女儿,正在上高中,眼看还有一年多的时间,孩子就要高考了,为了不耽误孩子学业,俩人决定用协议离婚的方式结束二人的婚姻。
签订离婚协议半年后,赵先生遇到了那个让他心动不已的姑娘,两人一拍即合,轰轰烈烈的谈起了恋爱,一年后,两人就到民政局领结婚证啦。可到了民政局却领不了结婚证,原因不是别的就是因为赵先生现在还是已婚状态!赵先生听完后就纳闷了,自己已经离婚一年多了,怎么还是已婚状态呀?
原来赵先生想当然的以为签了离婚协议就是离婚啦!
其实很多人对于协议离婚还是有很多误区的,我们就来仔细说明一下:
赵先生的案例就属于这种情况,先签离婚协议,签完离婚协议之后自己以为这就离婚了。
其实要离婚的话,还必须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该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像赵先生这种光签了离婚协议,没有去民政局办理登记离婚,那么是不算离婚的。
除此之外,还有人以为:我签了离婚协议,那么就算他不同意跟我去民政局离婚,可离婚协议上是白纸黑字写着同意离婚的。我拿着这份离婚协议书去法院告他,法院也必然会判我离婚。这里也是有误区的哟!法院并不是一定会判双方离婚的,这要根据夫妻双方是否已经达到了法定离婚条件来判断,不是以离婚协议书为依据的。
有的人认为我签离婚协议了,关于离婚财产怎么分,离婚协议上已经说得一清二楚了,即使现在对方不同意跟我去办民政局离婚了,我也可以拿着离婚协议去法院起诉他,要求人民法院按照我们之前确认好的财产分配情况处理。
然而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