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女子离婚后拒付子女抚养费 法院“动真格”

半步沧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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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叔叔,妈妈还是爱我的,对吧!”当信阳潢川法院执行局法官李XX到东东家送执行款时,东东急切地问道。“那当然!你看,这不是妈妈带来的钱吗?给东东买喜欢的东西……“李XX微笑着说道。

在孩子眼里,这是妈妈对自己的爱。东东再一次坚定了自己的信念,露出了久违的笑脸。纯真的笑脸,阳光,明媚,洋溢着满满的幸福,像蜜似的融化到了心里。

这是一起追要小孩抚养费的案件。东东的父母因感情不和诉至潢川法院要求离婚。后双方达成离婚协议,东东由其父亲抚养,其母杨某每月支付抚养费300元。然而,到期后,杨某外出务工一直没有音讯。为此,东东的父亲到潢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妈妈每月支付的300元抚养费,对孩子来说,体现的是母爱,这在残酷的现实面前,足以慰藉孩子落籍的心灵,弥补些许缺失的母爱。

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也为了孩子对母爱的渴望,该院执行人员迅速到杨某娘家查找其下落,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将杨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正当执行人员苦苦查找被执行人杨某的下落和财产线索时,杨某因其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而不能购买车票出行,迫于法律的威严,主动让其母亲将小孩抚养费送到潢川法院执行局。

半步沧桑 2024-09-01 15: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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