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为属于侵犯隐私权的行为

平安是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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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的规定,属于侵犯隐私权的行为有: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民法典》生效时间是2021年1月1日)

平安是福 2022-05-04 08: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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